简介:

碳中和(carbon neutrality),节能减排术语,是指企业、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,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,通过植树造林、节能减排等形式,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,实现二氧化碳的“零排放”。

 

2021年2月02日,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意见指出: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,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、绿色设计、绿色投资、绿色建设、绿色生产、绿色流通、绿色生活、绿色消费,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、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,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,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,确保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。

 

意义:

随着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的影响,气候危机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大,越来越严重,几近无处不在。由于全球变暖,我们正在经历热浪、洪水、干旱、森林火灾和海平面上升等一系列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。全球平均气温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升,全球变暖水平保持在相比工业化前不超过1.5℃以下的可能性迅速降低,人类跨越不可逆转的翻转点的风险也在增加。目前,全球地表平均温度增幅已经超过1℃,中国升温幅度高于全球平均升温水平。如果继续以目前的速率升温,全球温升幅度可能会在2030年至2052年达到1.5℃。观测显示,我国由于气候变化导致的升温幅度高于全球平均水平,由气候变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出全球平均水平的7倍。

 

《巴黎协定》确立了2020年后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,提出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,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.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。作为负责任的大国,为了和世界各国一起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了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,并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。

 

必要性:

研究显示,从全球看,发达国家在2050年前、发展中国家在2060年前实现能源和工业系统的零碳排放,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可行的,而无需依赖永久性、大规模、基于自然的碳汇解决方案。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两年更新报告》,中国2014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11.8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,其中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排放量分别为95.5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和17.1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,占据了绝大部分温室气体排放。而能源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多也是由工业生产部门造成。

 

因此,作为排放主体的工业生产企业,是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直接责任主体,需要承担绝大部分碳达峰、碳中和的指标任务。企业不仅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,还要顺应时代趋势,为实现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做出贡献。这对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,也是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。企业应尽早制定和实施碳中和战略,有利于在“碳中和”明确成为长期国家战略时下抢占市场有利地位,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。

 

企业级年度碳中和以及大型活动碳中和:

– 大型活动碳排放量全面核算

 

– 用于实现碳中和的碳信用资产的采购代理和撮合

 

碳排放全面核算和数据披露(包含范围3):

– 基于GHG Protocol系列标准的碳排放全面核算(包含范围3)

 

– CDP披露评级咨询服务(中英文报告代写)

 

– 碳排放的全生命周期(LCA)分析

 

– ESG报告咨询、编写(中英文)

 

– 符合GRI标准和ISAE 3000标准的数据披露文档编写(针对特定披露项目)

 

– 碳信用资产的采购和管理建议

 

科学减排目标设定和战略执行:

– 范围1、范围2排放的核算以及减排目标模型设定

 

– 范围3碳足迹测算和目标设定

 

– 制定符合SBTi要求的碳减排目标的实施计划并评估可行性

 

– 向科学碳目标倡议组织提交目标

 

– 其他净零排放目标建议

 

– 能效提高和能源转型评价和咨询

 

推动供应链碳中和:

–深度合作,针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制定高度定制化的服务方案。

 

部分标准:

DB11/T1861-2021 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
DB11/T1862-2021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
DB5101/T41-2018 成都市会展活动碳足迹核算与碳中和实施指南
LY/T3116-2019 中国森林认证碳中和产品
BSPAS2060-2014 碳中和演示规格
BSPAS2060-2010 碳中和演示规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