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 第十六条 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:(一)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规程,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;(二)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完好有效;(三)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,确保完好有效,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,存档备查;(四)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畅通,保证防火防烟分区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;(五)组织防火检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

 

检测项目

消防安全管理,包括消防安全制度、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、防火检查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、消防演练。
防火检测,包括消防车通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防火门、疏散指示标志灯、应急照明。
消防设施,包括电气火灾监控系统、可燃气体报警系统、火灾应急广播、消防专用电话、消防电梯、机械加压防烟送风系统、机械排烟系统、水喷雾灭火系统、灭火器、消防电源及配电、火灾应急照明、疏散标志指示、室外消火栓系统、室内消火栓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防火门、防火窗、防火卷帘。
 

消防检测项目

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、接地电阻、系统的接地、管线安装及其保护状况。
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、安装质量、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,并按30到50%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。
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、柜内配线、保护接地的设置、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,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。
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,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、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。
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、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、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; 6、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、照度、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。
检测消防设备商场的安装质量、柜内配线、手、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。
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、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,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。
检测消防控制室、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。
 

部分标准

GB/T1.1-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
GB4717-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
GB12955-2008 防火门
GB14102-2005 防火卷帘
GB16806-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
GB25201-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
GB50016-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
GB50045-1995 高层民用.建筑设计防火规范
GB50084-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
GB50098-2009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
GB50116-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
GB50166-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
GB50219-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
GB50261-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
GB50263-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
GB50281-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
GB50370-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
GA503-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
CECS24-1990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材料规范
GB/T 13869-2008用电安全导则
GB13955-200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
GB50034-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
GB50053-19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
GB50054-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
GB50058-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
GB50156-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